索引號 : MB1513297/2020-06040 文       號 : 咸醫保發〔2019〕30號
主題分類: 社會保障 發文單位: 咸寧市醫療保障局
名       稱: 轉發省醫療保障局 省衛生健康委 關于調整基層醫療服務衛生機構一般 診療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發布日期: 2020年04月28日
有效性: 有效 發文日期: 2020年04月28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局:
為做好我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調整工作,現將《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基層醫療服務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鄂醫保發〔2019〕5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9年10月11日
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基層醫療服務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pdf